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作为县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更应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依法履行好各项职权,为促进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人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