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调解执行及调解协议的效力问题是随着社会转型逐渐凸显的,在现今中国调解制度的架构下,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是一种历史的选择,也是调解制度得以进一步推行和发展的关键。新中国调解制度文本的历史勾画出调解执行及调解协议效力的直观变化过程。"传统权威"的逐渐解体,国家对调解社会功能的期许以及社会转型的复杂情势,赋予调解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让国家权力介入这一基于当事人"自愿"而构建的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必然,这也是调解在现代社会维系的必要条件。
社会转型维度下的调解协议效力重构——以调解制度文本变迁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