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国家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开放”三胎“,胎儿与新出生人口有着密切关系,而胎儿利益的保护也受到了家庭和社会的广泛关注。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留了2017年颁布的《民法总则》新增的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条款,但在胎儿权利范围、胎儿代理人确定及当代社会引发的胎儿利益保护新问题等方面仍值得讨论,本文将从《民法典》第16条第角度探讨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问题。
从《民法典》第16条看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