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法人股个人持有是我国企业产权结构改革和证券市场发展历程中的一个特殊现象,也是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疑难问题,它具体是指: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革初期,一些个人投资者挂靠于法人单位,并通过法人单位购买法人股的现象。由于"个人持有法人股"这种股权代持关系在其产生之初就具有法律规避性和关系隐
简介: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因为“摸着石头过河”、制度探索和法律监督不到位等客观原因,法律规避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关注的是,司法审判当中法官基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考虑,并没有一概地对这些行为的方式和目的采取否定评价,而是保持一定程度的宽容,有的判决甚至还明确保护当事人通过规避行为所欲谋求的利益。这种司法策略虽然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具有客观必然性,合乎中国改革开放的逻辑,但作者仍担忧其可能的社会导向,对如何解决“悖论”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法人股个人持有的权属争议问题研究
面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法律宽容——以“法人股个人持有”现象及其诉讼纠纷为分析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