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公民伦理规范的公民道德,依据公民行为的范围和性质以及来自于生活领域的分域看待,即公民道德本身的不同侧重,可以区分为“公民的道德”与“(公民)公共道德”的双重意蕴。而公共领域因其所具有的公共性、自由开放性、交往实践性和商谈伦理性等精神特质,不但成为公民公共道德的真实存在之域,更与公共道德的价值期许之间有着融洽的契合与互动。而由公民道德的形上关照到形下践行,同样需要我们在对话的场域中给出理性而合理的看待,即公民道德的践行和提升,需要制度与法律的支持和保障,需要来自公民道德教育的长期努力。需要公民在文化传统体认基础之上的道德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