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界定了何为公共利益、取消了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补偿决定条款、确立了司法强制搬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三大亮点,在这三个亮点背后存在公共利益内涵缺失依旧、诉讼期间是否停止执行补偿决定不明确、司法强制搬迁效果令人质疑的隐忧。为此,描述式公共利益内涵的引入、诉讼期间停止执行补偿决定的明确、司法强制搬迁的制度保障是克服《条例》亮点中隐忧的有益尝试。
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亮点中的隐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