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与普通民事判决相比,离婚判决的特殊性在于:判决内容具有复合性、裁判价值取向具有多元性、判决效力具有扩张性、裁判法律效果具有社会性。离婚判决的既判力有多种下位效力,其中,再诉禁止效力、遮断效力和预决效力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结合离婚判决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并要为受离婚判决效力影响的主体设置相应的程序保障措施。
论离婚判决的既判力及其程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