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英国的法治道路是一条成功之路。建国之初,源于日尔曼原始习俗的习惯法初步划定了英国的未来走向,法治进程开始起步。诺曼时期一度流行的封建法,不自觉地促进了英国法治传统的成长。此后产生的普通法,因其自治性、职业化、制度化等固有属性,进一步稳固了英国法治传统。'光荣革命'后,法治最终确立。英国法治经验主要有:第一,建立适度强大的政治权威,进而实现政治与法律的良性互动,是顺利走向法治的必要前提。第二,法律自治的制度化是关乎法治成败的决定性因素。第三,法律自治制度化的核心是自治型司法制度建设。
简介:在三种国家权力中,司法权是最不起眼的一种,其功能和作用一般说来都不如立法权和行政权那样成效显著和引人注目。但在英国,司法权却发挥了不同寻常的巨大作用,特别是在推进法治进程方面,堪称厥功甚伟。司法不但是引领英国法治文明的火车头,而且是支撑现代英国法治大厦的顶梁柱。英国司法之所以能够独树一帜,盖因其自身具有功能强大、结构优良、发展优先三大优势。
法治的英国经验
不同寻常的英国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