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作为国内首例PE对赌协议案件,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与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香港迪亚有限公司、陆波增资纠纷案,曾引起了国内广泛关注。本文从我国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即资本维持原则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八条的立法目的角度进行探讨,从本案出发,对照美国优先股经典判例,对投资者以及我国未来司法判决提出建议,并分析本案背后带来的社会影响。
海富投资案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