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美国网络法学者雷席格,在其近作《自由文化》中,对著作权法的发展趋向加以针贬,认为近来的著作权法的发展,在娱乐产业的推动下,已产生限制创意、贬抑公民精神的效果。雷席格在书中以前MPAA主席维伦提为代表,对娱乐产业的主张加以反击。本文以维根斯坦哲学的观点,来分析雷席格与维伦提的论争,认为语言游戏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群共识,雷席格在Eldred案之后的新走向——不执着于法律的内在逻辑,而较重视凝聚社群共识——为正确及有效的想法。
语言游戏的竞争——从维根斯坦哲学阅读雷席格的《自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