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我国《物权法》确立了统一的善意取得制度,同时规定了不适用善意取得的例外情形,即《物权法》第107条中的遗失物。赃物是与遗失物极为相似性的另一类动产,比较法上的通常做法是,将其与遗失物并列规定,排除适用善意取得。我国立法机关主张,《物权法》"之所以不规定赃物的善意取得,立法考虑
论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实践需求和具体构建——以追赃实践面临的困惑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