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地方志书记述人物,应该从整体、群体、个体三个方面展开。记述社会群体应该是记人的重要内容。记述社会群体是地方志书的创新举措。首轮志书大量记述的是产业、行业、事业及部门工作的情况和自然环境、民族、宗教、基础设施等,很少记述社会群体的情况。第二轮修志,应充分记述社会群体,使记述内容更加丰富。
简介:《宁夏史志》2006年第5-6期刊载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志编审委员会的两个文件:一件是《关于调整宁夏通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一件是《关于调整宁夏年鉴编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虽然只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整两个委员会的名单,但其中透露出方志体制改革的重要信息,值得认真加以解读。笔者试做一解读分析,由于对宁夏地方志工作情况缺乏了解,所以,解读可能不符合实际情况,也可能是误读,还望识者给予批评指正。
也谈“立体记人”
对宁夏地方志编审委员会两个文件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