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适用《商标法》第二十八条时,不能仅机械的按照条文的字面规定来执行,更应当结合每个案件的客观情况,充分考虑到该条文的立法意图、适用该条文的时间性要求,否则,得出的案件结论,貌似合法,但不能有效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使当事人服判息讼。
简介:摘要:在适用《商标法》第二十八条时,不能仅机械的按照条文的字面规定来执行,更应当结合每个案件的客观情况,充分考虑到该条文的立法意图、适用该条文的时间性要求,否则,得出的案件结论,貌似合法,但不能有效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使当事人服判息讼。
对一份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判决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