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朝末年,在民族危机、政治危机的震荡下,在权利诉求的催发下,社团勃发成为一时之政象。戊戌时期的政事结社尚不成熟,是前法律的突破;立宪团体在政治、经济利益博弈中结社逐渐成熟,属于法律框架内渐进式的突破;以同盟会为代表的革命团体为非法存续,极端地破坏现有秩序,以对法律蔑视的姿态实施突破。这些结社的共通处是团聚力量,谋求社团的政治目的。
清末结社权分析——以戊戌学会、立宪团体和革命团体为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