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相比国外法官助理制度,我国法官助理制度在立法界定、人员编制及考核晋升方面存在问题,在健全法律保障、改革法官遴选制度前提下,构建聘用制法官助理与编制内正式法官助理相结合的双重模式选任制度,有助于满足多层次司法事务对法院人员的需求,解决法官助理配额不足,构建和谐法官与助理工作体系。
双重模式法官助理制度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