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刑法修正案为研究视角,纵览金融领域刑事立法的过程,金融领域刑事立法资源的积极投入主要表现为金融犯罪罪名的新增、原有罪状的细化和既有法定刑的调整,使金融犯罪圈呈扩大趋势。究其原因是,金融经济发展的需求、金融监管部门的推动以及刑法依赖思想的根深蒂固,使金融领域刑事立法一再扩张。然而金融刑事立法评价应属于"二次评价",在将某一行为纳入犯罪领域之前,应以该行为首先违反前置性法律为前提,实现刑事法律与非刑事法律的有效衔接,从而建立有层次的金融法律评价体系。
金融领域刑事立法扩张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