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食品安全法》引入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理念。相较《食品卫生法》而言,《食品安全法》在法律保护对象、法律适用主体、监管模式和标准制定等方面均有很大突破和完善。法律保护对象的调整、法律适用主体的扩大、全程主动的监管模式、制定标准的科学性以及食品溯源制度的延伸构成了《食品安全法》的五大亮点。
《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之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