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治社会中,司法公信力在个案中的实现有赖于对当事人程序权的充分保障。在现代民事诉讼中,证明权是当事人程序权的核心,而证明权生成的实定法基础也只存在于近代之后的民事诉讼制度中。历经改革的中国民事诉讼制度与证明权相契合,既具备了证明权生成的实定法基础,也亟待证明权的有效配置以提升民事诉讼结果的正当性。
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证明权:以实定法基础为中心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