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复调教学的过程中,为中国民族五声、六声、七声性复调旋律写作对比声部时,由于学生所选择的音与调式音级中所包含的音不相符合,就会造成对位声部的旋律风格特征与旋律声部不统一的问题。我们可以改变通常对民族五声、六声调式的音级标记方法——以五声、六声调式出现的音为基础,标注五个或六个音级,不出现的偏音不标注音级位置。这样,学生就可以根据调式音级中包含的音来选择使用,避免出现与旋律的调式音级不一致而导致的对位声部的旋律风格特征与旋律声部不统一问题。从理论上根本解决民族五声、六声调式中,角音与徵音、羽音与宫音为级进关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