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国家教委关于基础课实验室的评估体系中,一级指标有六项,二级指标共39条,其中重点指标19条。而在这39条二级指标中属于软指标(即由人的因素决定的)就有26条,占67%。仔细分析一下这些软指标的内涵与要求,发现“体系”不仅适用于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实验室,同样也适用于专业课实验室。可以说国家教委的这个评估体系,对各类实验室的工作,都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因此围绕评估开展工作既能为评估做好准备,又能推动全院的实验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为早日实现我院“九五”规划中关于实验室建设的奋斗目标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