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生态环境部门以应对突发环境状况为工作开展的重点,同时积极应对突发的环境状况也是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开展的义务。由于突然发生的环境事件具有较强的迫害性,不仅对我们的生存环境造成影响还会对百姓的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应对突发的环境事件、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及危害、探索突发环境事件的有效解决途径等成为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开展的重点。在此过程中,生态环境相关部门需要对工作的开展进行详细规划与制定,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并充分了解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及特征,以地方生态环境要求为基础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使环境保护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同时实现环境突发事件的快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