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2012年1月,上海作为全国首个试点地区启动"营改增"改革,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将交通运输业和电力服务业等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等10个省市。"营改增"作为一项重大的税改措施,其影响不仅限于税改本身,同时也对相关各方的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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