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国防资产管理目前存在总量难以确定、流失较为严重、所有权主体虚置等问题,在制度上也存在国防资产概念界定不清、投资主体多元化等状况。参考国外国防资产管理的法律制度,我国国防资产管理的立法应在以下几方面完善:建立并完善我国国防资产的法律概念、明确国防资产所有权归属及权能、国防资产立法应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
简介:在国家宏观立法机制的导引下,我国军事立法既遵从国家立法的原则和制度,也逐步建立健全了军事立法的组织体系和基本内容,体现了以维护国家军事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遵从军事活动的自身规律,领导、专家、业务部门三结合等独有特点。国情、军情决定下的军事立法,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为指导思想,军队行政工作规范化为重要任务,根据国情、军情、世界军事动态革新立法内容为立足之点。紧跟国家立法发展趋势的军事立法,将以发展创新为首要任务,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为基本前提,以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人合法权益为重要主旨,以提高军事立法质量为根本要求。
国防资产管理制度立法研究
国家立法体系中的军事立法——基于军事立法体制历史演进与发展趋势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