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将会面临较为严重的少子化和老龄化危机,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改革应尊重这一经济新常态。将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单位从个人调整为个人和家庭并行,事实上是把家庭结构的差异纳入税收设计过程中,并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家庭生育和家庭养老,从而有助于引导社会解决少子化和老龄化问题。该举措意味着将自主纳税的权利赋予给个人或者家庭,能够推动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相一致。此外,这种转变也为扭转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逆向调节提供了可能。
少子老龄化背景下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