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司执行机关无限代理权作为一项原则,在德国及欧盟公司法理论体系中堪称为支柱性法则。而究其确切边界却一贯是不成文的,且唯经由代理权滥用规制等学说方得以体现,譬如公司与“亲近人群”的及康采恩性质的关联交易等。本文尝试将这一边界置于资合公司范畴内作更详尽论述,以查验其与欧盟法相关指令是否一致;同时,将引入英国法相关内容作比较性阐述,并结合中国公司法实况作一评点。
德国资合公司执行机关代理权之边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