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营利性行为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呈增长趋势,但现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没有对营利性行为的资金(或基金)运动过程进行会计规范,必须从会计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等方面进行理论创新,并增设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以满足政府管理、公众监督和非营利组织治理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基于营利性行为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