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前,网络游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分类。作为新兴产业网络游戏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结合现有对网络游戏著作权的保护模式,其整体可以认定为计算机软件作品,对其所包含的游戏元素在符合著作权客体保护条件要求时,可以将其认定为相应的著作权客体予以保护。
论网络游戏的可版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