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暴力犯罪是最能引起社会恐慌和公愤的犯罪,其影响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其始终是预防犯罪对策的重点之一。暴力犯罪侵犯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自由权等人身权利,其发生的原因多与人的情感、情绪相关。而情感、情绪都存在发生的生物性基础,生物性基础是物质性的基础,当其发生变化时,人的情感、情绪也随之改变。所以,改变它们是改变犯罪人犯罪心理的生物学途径。预防暴力犯罪所采取的生物学措施,主要是化解、阻遏、消除导致犯罪心理发生的这些物质基础。构成这些物质基础的因素有人体内的基因、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血清素、睾丸激素等神经传递素和其他激素,它们分泌的失衡,便会导致犯罪尤其是暴力犯罪的发生。此外,生理发育异常也可能引发性犯罪的发生。所以,阻止这些因素失衡可能引起暴力犯罪发生的方法和措施中的生物学方法和措施,主要有基因干预法、药物治疗法、营养干预法、手术治疗法等。
简介:犯罪学这门横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领域的百科知识式的学科,在性质上属于社会医学,这一命题是理解犯罪学学科性质的新思路,是犯罪学理论研究走出迷思的途径。以“除恶防害”宗旨服务于社会的犯罪学理论和以“除病消灾”为宗旨服务于人类的医学具有相同的思维模式,这是理解犯罪学在学科性质上属于社会医学的主要根据之一。将犯罪问题看成社会疾病,原本就是犯罪学和社会学产生以来就有的思想,但由于传统的思维定式和刑法学理论的强势地位,导致犯罪学理论沦为刑事科学的附庸。因此,它的这一闪光思想未能使刑罚主义在治理犯罪的实践中让位于医学模式,从而形成了犯罪学理论愈发达,犯罪现象愈严重的奇怪现象,这说明犯罪学理论还未达到应有的科学程度和影响显著的社会地位。因此,需要依据犯罪学的性质要求进行变革,以充分发挥其效能和取得医治犯罪的理论主导地位并服务于社会。犯罪学理论和学科,既然属于医治社会疾病的理论和学科,那么,它对于专事处理“犯罪”这一社会病患的刑事法律制度的建立和改革,必然起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