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自我国公司法中认缴制资本制度的改革后,带来了充满活力的全新市场形势。2013的《公司法》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这的确是创新之举。不过这一举动也给理论界和实践界带来许多难题。尤以对债权人保护问题较为突出。目前,由于欠缺相应的完善配套措施措施,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也不健全,所以要想妥善解决该类问题并非易事,需要制定内外协调一致、配套健全的解决机制。所以本文围绕认缴制给债权人带来的影响及债权人保护的问题与措施进行试尝性探索,并为此提出些许可行性解决措施。
试论我国认缴制资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