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修正案的过度推崇混淆了刑法渊源与刑法修改方式,强化了排斥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的结果,固化了单一化刑法渊源立法模式,存在诸多无法弥补的缺陷。反思刑事立法理论和实践,我国目前没有必要“削足适履”维持单一刑法典立法模式。值得注意的是,世界范围内多样化刑法渊源是主流趋势,忽视现实片面追求刑法大一统的形式值得商榷。立足立法技术和社会现实,我国宜恢复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重新采用多样化刑法渊源。
多样化刑法渊源之再提倡--对以修正案为修改刑法唯一方式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