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于各种原因,中小学生自杀后学校被告上法庭的事件屡见于各种新闻媒体。而在中小学学生自杀事件的审理结果中,学校可以说是只要做被告则败诉就几乎成了必然,都程度不同地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种现象发人深思。本文对一起中学生自杀事件从学校责任、家属行为、公安机关行为、领导行为、新闻媒体对于司法和地方政府影响、法社会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最后指出,对于涉及学校的案件处理时,应当力求达到个案的法律效果和良好的社会效果相统一,以利于推动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对一起中学生自杀案件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