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2008年9月1日颁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后,1O月17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工商局、省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关于《湖南省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充分发挥股托机构在股权质押融资中的作用--《湖南省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