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调查我国儿童基本药品的可及性现状,为提高我国儿童基本药品可及性,促进儿童合理用药提供依据。方法采用现况调查方法,于2017年5月26日至6月2日选取我国东部、中南部、西部和北部地区17个省或直辖市的55家公立医院,以调查表的形式对42种儿童基本药品进行可及性调查。每个药品调查原研药和仿制药两个品种。研究内容包括可获得性、价格、可承受性。42种儿童基本药品在所有调查机构中可以得到的百分比,即为该药品的可获得性。价格研究采用中位价格比值(MPR),即某一种药品单位价格的中位数与国际参考价格的比值,并针对所有药物得出中位MPR。药品费用的可承受性研究,是将治疗某一标准疗程疾病所需的费用,折算成赚取全国日最低工资所花费的天数,计算治疗该常见疾病的可承受性。对可获得性、价格、可承受性指标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在42种调查药品中,原研药和仿制药的平均可获得性分别为33%和32%。原研药和仿制药的中位MPR分别为5.43和1.55;既有原研药又有仿制药的19种药品价格比较,原研药和仿制药的中位MPR分别为7.73和2.04。针对4种常见儿童疾病(肺炎、消化性溃疡、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难治性肾病)的5种基本药品进行可承受性研究,使用仿制药需要花费0.63(0.16~6.17) d全国日最低工资,使用原研药需要花费1.03(0.16~11.53) d全国日最低工资。结论在42种儿童基本药品中,原研药和仿制药的可获得性均较低。仿制药价格基本合理,可承受性较好;原研药价格明显高于国际参考价,可承受性较差。需进一步提高我国儿童基本药品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