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摘 要: 在《审查业务通讯》中,笔者读到了引文中关于技术领域的探讨。引文作者通过一件无效案例分析了审查和司法实践中实用新型创造性判断中各方在考量技术领域时的认定差异以及形成差异的原因,并由此探讨了技术领域的划分和明确的技术启示的判断,提出了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判断时对技术领域的考量方法。在此文的基础上,笔者通过分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创造性判断标准上的不同,对发明专利创造性判断时对技术领域的考量进行了相关思考。 本文由一篇名为《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判断时对技术领域的考量――以一件无效案例为视角》 [1]的文章(下称引文)引申开来,分析了实用新型和发明在创造性判断时的不同之处,进而针对发明专利创造性判断时对技术领域的考虑提出了个人观点,希望为大家在创造性判断过程中提供参考。中国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