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首先是在大陆法系国家产生的,是二战后在德国发展形成的一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随着法治社会的发展,信赖保护原则的法律化已经成为一个法治国家的必然求。我国仅在行政许可法中规定了信赖保护原则,这远远不能适应法治的求。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信赖保护原则确立为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从立法、执法和司法方面完善和保障信赖保护原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
浅谈行政信赖保护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