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天然的特殊性,使之治理也同样具有特殊性,在协同治理理论下,推行农村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模式便应运而生,故而,建立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协同机制是构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单元,是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新时期,在总结前一阶段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的经验和有益尝试的同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应该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