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族:共38个民族。人口:全市总人口642万人。少数民族人口238194人,占人口总数的3.11%。满族14.1万人。朝鲜族4.8万人,回族4.1万人。少数民族城市人口9.6万人,农村人口14.2万人。干部(据一九八九年统计):民族干部为5033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3.37%,其中科级以上干部558人。党员(据一九八九年统计):9555人,占全市党员的3.3%。市九届人大代表45名,占总数8.9%。市七届
长春市少数民族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