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7年民事诉讼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民事执行成慑机制,有效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然而,自该制度确立以来,关于执行威慑机制的概念一直存在不同意见,关于民事执行威慑机制与相关制度的关系鲜有论述。基础理论的不成熟阻碍了民事执行威慑机制的完善,也不利于民事执行威慑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有必要对该机制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明确,对其与相关制度的关系进行厘清,使其能真正实现促进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效果。
民事执行威慑机制基础理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