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地与香港实施CEPA协议,加速了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客观上要求实现判决的自由流动。我们应站在更高更远的角度,并具有创新精神地看待和解决两地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内地与香港之间小范围的安排难以适应两地经贸关系的大发展,而一个大安排(大协议)更能反映目前两地经贸发展的现状,更能切实、全面地解决两地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问题。
简介:香港、澳门回归后,中央政府分别与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签署了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特区实施CEPA协议后,加速了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客观上要求圆满解决在货物、人员、服务、资本流动中出现的各种争议,特别是要求实现判决自由流动问题。我国特别需要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国区际司法协助的原则,即在"一国两制"下,相互尊重和信任各法域的法律制度及根据其法律做成的民商事判决,促进相互之间判决的自由流动。
简介:香港、澳门回归后,中央政府分别与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签署了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特区实施CEPA协议后,加速了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客观上要求圆满解决在货物、人员、服务、资本流动中出现的各种争议,特别是要求实现判决自由流动问题。我国特别需要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国区际司法协助的原则,即在"一国两制"下,相互尊重和信任各法域的法律制度及根据其法律做成的民商事判决,促进相互之间判决的自由流动。
简介:<正>一、案情中国青年旅行社广西分社与香港中国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合作经营企业桂林花园酒店(以下简称花园酒店),1985年筹建期间,欲向荷兰商业银行香港分行贷款1300万美元。1985年11月5日花园酒店向广西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提交《桂林花园酒店贷款保函
简介:物权作为民法中的基本制度,在我国内地、香港、澳门的民事立法中存在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在:物权客体的范围不同;物权的种类和内容规定不同;物权取得、变更和消灭的规定不同;动产和不动产的规定不同.解决内地、香港、澳门三地物权的法律冲突可遵循下面几个原则: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均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运输中的动产物权,适用送达地法;运输工具物权,适用登记地法.
解决内地与香港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问题的思考
试论我国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判决的自由流动
从桂林“花园酒店案”看国际借贷的担保
试论我国内地、港、澳三地物权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