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2007年9月1日起,主体化学成分为氯化钠的工业盐和食用盐,包括海盐、井矿盐和湖盐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由17%统一调整为13%。这一调整不仅缓解了制盐业的经营困局,更为似盐为原料的两碱行业带来极大利好。
化工经济技术信息
2007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