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成为盗窃罪对象的可行性分析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一、不动产可否成为盗窃罪对象的理论争说把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始于罗马法。凡是能够自行移动或者用外力移动而不致改变物的性质和价值的为动产,凡是不能够自行移动或者虽然可以用外力移动却要改变物的性质和降低物的价值的为不动产,如土地、建筑物、生长中的树木等。^①
作者 魏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东法学》 2011年3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