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辞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将于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此次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省以下监管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昀职责,规范了报告程序和要求,增加了对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群体药品不良事件调查核实评价的要求,增加了“药品重点监测的要求”,并对生产企业主动开展监测工作提出更明确和更高的要求。为促进新发;耵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实施,本刊特予以转载。
出版日期
2011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