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官德修养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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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政道德,亦称“官德”,起源于儒家“为政以德”的思想主张,要求从政者“修己”以达“身正”。在推进社会法制化建设和以德治国的今天,作为优良传统的“官德”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即要求每一位国家机关公务员从政为民必须具备全面的职业道德修养,作为法律监督职责实施者的检察官,除了时刻坚持公务员职业操守,还必须不断强化官德修养,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律己修身,真正做到执法立信、公正廉洁,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作者 张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律与监督》 2011年3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