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受贿罪内容急需补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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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党和国家正在抓廉政建设。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是腐败不廉的一种重要表现。我国刑法颁布后,司法机关惩处了一大批收受贿赂的犯罪分子,对保证公务人员廉洁,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维护法律尊严和良好的社会风尚,保证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起了良好的作用。但仍有不少收受贿赂行为未受到法律制裁,这种现象的存在对党和政府起了严重的腐蚀作用,引起了群众不满。这些该受未受法律惩处的行为,主要有下述几种类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学》 1990年2期
出版日期 1990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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