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探究哲学逻辑起因的动态立体结构着眼,通过对中外历史上提出的“自然发生说”、“心灵创造说”、“主客观或主客体对立感应说”三种观点的简要述评,提出并论证了审美发生过程是主体、客体与环境三者共同运动的结果的论断;认为审美发生的群体和个体运动的规律是一致的。因此,审美发生乃是主体在特定时空环境中形成的审美功能与内储信息,同客体对象的形象信息相互撞击和交流的结果。作者最后强调“这一结论是可以成立,经得起各种实践检验的”。
出版日期
198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