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讯逼供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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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刑讯逼供的原因分析(一)相关社会制度的缺失是刑讯逼供的重要原因(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沉默权制度沉默权是指被刑事追诉之人对刑事指控保持沉默的权利,这项权利在有关的国际文件和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中,通常被表述为:“不被强迫作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强迫承认犯罪。”沉默作为一种权利,意味着在保持沉默和予以回答(包括供述或辩解)这两种选择中,被刑事追究之人有选择的自由。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哲理:论坛版》 2010年4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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