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都老(或称寨老)组织是壮族传统社会中家庭之上的社会组织,亦是壮族土著社会的最高民间组织。这一组织的运作便是都老制度。关于这种制度,史籍亦有零星记载。《隋书·地理志》云:“诸僚铸铜为大鼓”。其“俗好相攻,多构仇怨,欲相攻则鸣此鼓,到者如云。有鼓者号为‘都老’,群情推服。”《宋史》卷495亦有类似的记载。壮族的“都老制”千年传袭,迄于解放前夕,广西上思、龙胜等地的壮族人中,还存在着比较完整的都老制。由于都老制在壮族历史上延续很久,考察其内涵及演变过程,就觉得很有必要了。
出版日期
199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