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在工程管理中的意义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摘要:工程招投标目的与意义就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工程建设中各自履行义务权利的依据,中标合同已经确定的内容对于整个建设工程施工至关重要,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项目的顺利建设的必要条件,对工程建设起着重要意义。
出处 《建筑实践》 2024年12期
出版日期 2024年09月0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