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维金档案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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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10月1日,海明大厦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终止了管理协议,该物业公司撤离大厦时,却没有向业委会移交大厦的相关财务账册。2009年4月1日,业委会与该物业公司之间专就海明大厦进行了有关财务的移交,但房屋公共维修金(本文简称为“公维金”)的收支明细账册及相应的财务凭证仍然没有进行移交。之后业委会称,经多方多次交涉,物业公司仍拒不移交,业委会遂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现代物业:新业主》 2010年4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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