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计划经济年代,档案在很大程度上是劳动关系的标志。用人单位负有保管劳动者档案的义务。劳动者档案若被单位丢失,就相当于丢失了社保关系。因为劳动者的工龄、养老保险等一切都得凭档案说话。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1995年《劳动法》实施后,劳动合同成为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重要的依据。社会保障与缴纳社保金直接挂钩,档案与劳动关系的依存关系逐渐弱化,档案企业化逐渐被档案社会化代替,如由专门的人才机构或者职介替劳动者保管档案。
出版日期
2009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